關于調整部分藥品集采屬性及價格的公告
信息來源: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
發布時間:2021/3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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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采〔2021〕39號
依據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《關于印發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(2020年)〉的通知》(醫保發〔2020〕53號)及省醫療保障局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關于執行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(2020年)〉的通知》(皖醫保秘〔2021〕13號)要求,為規范醫保談判藥品網上集中采購,依據藥品生產/代理企業申請,現將相關藥品由“掛網采購藥品”統一調整為“國家醫保談判藥品”(詳見附件),并以“國家醫保談判價格”為集采限價,請各醫療機構及時調整目錄及價格。
特此公告!
2021年3月22日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