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申報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相關中選產品信息的通知
信息來源: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
發布時間:2021/3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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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采〔2021〕38號
各相關藥品企業:
為保障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第四批中選結果在我省按時落地,確保后續工作順利推進,請相關企業及時申報相關藥品信息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需申報的藥品
《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表(GY-YD2021-1)》和《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后供應品種清單(GY-YD2021-1)》供應安徽地區的品種中,尚未在我省申報(藥品交易平臺無流水號)的藥品品規(詳見附件1),企業需在藥品集中招標系統中提交相關產品信息資料。
各相關企業務必重視申報工作,并按供應品種清單申報相關藥品品規,如逾期不申報或由于相關資質問題導致審核不通過,后果企業自行承擔。
另外,請相關企業仔細核對已申報的中選藥品品規(詳見附件2),如有異議,請及時遞交相關書面說明材料至咨詢室。
二、申報方式
網上申報。
三、申報時間
時間:2021年3月22日-3月29日(工作日),咨詢電話: 0551-62634508,62675193。
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
2021年3月22日
附件1.尚未申報的中選藥品品規
附件2.已申報的中選藥品品規